关于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实践周工作的通知

2021-09-24 11:24:4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就做好本学期教学实践周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10周(11月1日-11月5日),共5天时间。

二、参与学生:

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一年级学生正常上课。

三、实践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实验室开放课程、专业认知实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也可安排项目设计、科研训练、培养方案以外的企业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与训练计划项目培育等活动。体育部可组织开展各项体育专项训练活动,为学校参加更高级别比赛锻炼队伍、储备人才;马克思主义学院可联系相关学院开展思政进课堂活动。其他有关单位需继续做好日常教学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学实践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实践内容,制定教学(活动)大纲和实践日程,落实指导教师和实践地点,强化教学实践活动的实践性特征,不断提升学生专业认知水平与技能。要加强教学实践过程的指导、管理与监控,严格实践环节的过程考核和成绩评定,实践周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反思,确保教学实践取得成效。

2.加强研究,科学制定教学实践内容。教学实践周的设置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各专业要加强对学生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实践教学,

3.拓宽思路,注重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创新。鼓励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设计实施方案,以学生为中心开展研讨式、案例式等实践教学方法。改革评价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强调对学习能力的综合评价,通过评价机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

4.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教学实践过程安全。各教学单位要提前排除实践场所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指导教师要组织好行前培训和动员会议,对实践活动中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方法要向学生说明,并指导学生签署安全告知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教师学生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不赴西安市以外开展实践活动。

5.积极宣传,营造教学实践活动良好氛围。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将本单位教学实践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教学实践氛围。教务处计划在教学实践周期间制作一期《教学实践周活动简报》,请各教学单位积极投稿。

6.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践周取得实效。教学实践周是纳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正常教学工作,要确保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实践周时间不缩短,内容不缩水。在实践周内,教师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基础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周结束后,各学院需认真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学校教务处、督导办将加强对实践周的督导检查。

五、其他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学院(部)实践周活动一览表》(附件1),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送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行A104室),电子版发送sjk@xisu.edu.cn。各学院活动安排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方可执行,并应提前向学生公布。各教学单位的《学院(部)实践周活动一览表》将在实践周期间通过展板形式向全校展示。

2.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前需填写电子版《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工作计划表》(附件2)。学生需填写电子版《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手册》(附件3),实践活动结束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践手册》中对学生的实践情况进行评价、评定等级,并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

联系人:李旭,电话85319599,邮箱sjk@xisu.edu.cn

 

附件 1.学院(部)实践周活动一览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工作计划表

   3.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手册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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