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2-04-26 12:36: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获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延期的2020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延期的2020年项目)以及达到结题时限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围绕大创项目是否按照立项申请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项目创新点与特色、项目研究取得成果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等相关内容进项验收。

三、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一)4月26日-5月12日

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学院负责项目答辩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项目鉴定组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根据答辩情况做出项目鉴定与成绩评定初步结论。学院结项工作结束后,对本学院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报送结项验收初步结果。

学院按照本批次通过结项项目数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候选名单(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中明确标注)参与学校组织的优秀项目答辩,并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

(二)5月12日-5月19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举行优秀候选项目答辩,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等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必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最长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说明延期理由,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

(二)对于结项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进行说明。对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组成员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一年内不得再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申报大创项目。

(三)依托大创项目经费发表的论文或申请专利等成果,项目组学生成员必须为第一作者,成果必须注明“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相关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四)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可进行经费报销。具体报销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结题验收材料

(一)纸质版

1、《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3、《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22年512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

(二)电子版

1、《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4、《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

5、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

以上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2022年大创结题验收材料,2022年512日前打包压缩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 李瑞娟

联系电话:85319167

邮箱:sjk@xis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A区105室

附件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pdf

  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4.《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doc

  附件5.《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22426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校师生爱国卫生义务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