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 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 号)、《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西外办发〔2021〕19 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为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主讲教师。如果课程已有在线开放课程(含计划引用校外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 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如果课程无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利用其他课程资源基于校内外教学信息化平台开展教学方式改革。凡是有线上学时的课程必须申报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申报要求
根据《办法》要求,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线下课堂学时(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 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理论学时的 1/2,过程考核占课程成绩比例不低于 30%,不高于 70%。以该形式在校内开课的,个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每名教师限报 1 门课程(以教学班为单位),全校不超过 50 门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 《西安外国语大学混合式课程计划申报表》(附件 1 ),写明线上网络授课和线下教室面授的周次(节次) 等明细信息,待学校审批通过后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更新排课信息,以免引起教学事故。课程必须公布对外联系方式,方便学生在线上学习期间进行咨询答疑和督导检查。
三、其他事项
对于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在课程平台实名开课,学期末学校将通过对比系统实施数据等措施来确定课程的实施程度和成效。任课教师要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加大线上授课作业比重,保证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等质量。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师申报表(附件 1 )、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于 7 月 8 日 16:00 前发送至邮箱 jxyjk@xis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质量与评估科(行政楼 B103 )。
联系人:刘桥, 联系电话:85319599
附件: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混合式课程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22年秋季学期混合式课程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
附件4:关于印发《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