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4-10-14 17:18:1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全校上下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前期,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相关专家和部门评审,拟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现予公示。

一、先进集体

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先进个人

白丫、刘亮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内,可通过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语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内容真实具体,便于核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319256

电子邮箱:jxyjk@xisu.edu.cn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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