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全校上下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前期,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相关专家和部门评审,拟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现予公示。
一、先进集体
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先进个人
白丫、刘亮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内,可通过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语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内容应真实具体,便于核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5319256
电子邮箱:jxyjk@xisu.edu.cn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