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11:20:13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0年获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延期的2019年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审查

第一阶段:

1.项目负责人于5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和《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申请结题;   

2.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请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组织好项目结项指导工作。

第二阶段:

1.学院对本学院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附件3);

2.学院于5月12日前将电子版《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和《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附件3)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5)压缩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践教学科邮箱;同时将纸质版《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附件3)报送至实践科(行政楼A区104室)。

3.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本批次通过结项项目数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候选名单(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中明确标注),参与学校组织的优秀项目答辩。学院推荐的优秀候选项目请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5)。

第三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适时举行优秀项目候选人进行答辩,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延期项目处理

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必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最长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说明延期理由,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

三、经费报销

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可进行经费报销。具体报销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有关经费使用要求如下:

1.项目经费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2.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各种支出必须有发票,抬头必须是“西安外国语大学”。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其它未尽事宜,请提前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徐思,联系电话:85319599,电子邮箱:sjk@xis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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