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7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办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选拨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1、2)。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重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聚焦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五、组织机构
校赛设立组委会,由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王启龙担任主任,副校长姜亚军任副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科研处、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庞闻兼任。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教务处复审各学院参赛对象资格。
七、比赛赛制
校赛采用各学院推荐排序、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初选、选择优秀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的赛制。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年4-5月)。各学院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5月30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要求如下: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按照教育厅要求,参赛作品的数量不设上限,各学院最低按学院在校生人数3%的下限进行申报。(详见附件3)各学院本次大赛参赛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
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向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践教学科提供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104室,电子版发送到实践科邮箱sjk@xisu.edu.cn。
2.校内评选阶段(5月31日—6月16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初选,选择优秀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和选手表现,现场评奖,并择优选拔项目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复赛。
九、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相关事宜可与校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吕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5319599,邮箱:sjk@xisu.edu.cn。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4.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科研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
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奖项设置
(一)校赛奖励
1.校赛设金奖10名,银奖15名,铜奖30名,优秀奖50名,对获奖同学给予证书及奖品奖励。
2.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20名,以学院为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进行奖励。
3.获奖作品将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及全国“互联网+”竞赛。
(二)国赛和省赛奖励
1.凡在2020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中获得金奖,或国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奖励,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可以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的资格(但须符合推免的基本条件)。
2.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对获奖同学予以学分认定和奖金奖励(表1、表2)。
表1 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供参考)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学科竞赛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知识(技能)竞赛 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表2 创新教育学分奖励(供参考)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一等奖 |
4000 |
3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二等奖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三等奖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3.教师指导学生项目获奖,学校将参照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互联网+大赛获奖 |
获奖 |
奖励 |
国家级 |
金奖 |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 |
银奖 |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对待 |
铜奖 |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对待 |
省级 |
金奖 |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 |
银奖 |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对待 |
铜奖 |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对待 |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2
西安外国语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 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奖项设置
(一)校赛奖励
1.校赛设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5名,优秀奖20名,对获奖同学给予证书及奖品奖励。
2.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5名,以学院为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进行奖励。
3.获奖作品将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及全国“互联网+”竞赛。
(二)国赛和省赛奖励
1.凡在2020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中获得金奖,或国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奖励,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可以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的资格(但须符合推免的基本条件)。
2.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对获奖同学予以学分认定和奖金奖励(表1、表2)。
表1 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供参考)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学科竞赛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知识(技能)竞赛 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表2 创新教育学分奖励(供参考)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一等奖 |
4000 |
3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二等奖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三等奖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3.教师指导学生项目获奖,学校将参照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互联网+大赛获奖 |
获奖 |
奖励 |
国家级 |
金奖 |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 |
银奖 |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对待 |
铜奖 |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对待 |
省级 |
金奖 |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 |
银奖 |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对待 |
铜奖 |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对待 |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学 院 |
参赛名额 |
1 |
欧洲学院 |
39 |
2 |
亚非学院 |
30 |
3 |
俄语学院 |
17 |
4 |
高翻学院 |
11 |
5 |
国关学院 |
17 |
6 |
汉学院 |
2(留学生参赛项目) |
7 |
经金学院 |
48 |
8 |
旅游学院 |
26 |
9 |
日文学院 |
31 |
10 |
商学院 |
53 |
11 |
新传学院 |
40 |
12 |
艺术学院 |
31 |
13 |
英文学院 |
61 |
14 |
英师学院 |
30 |
15 |
中文学院 |
35 |
合计 |
471 |
备注:1.名额核算时包含本科生、研究生;
2.以上名额为应参赛项目最低数,欢迎各学院超额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