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申报,指导老师、学院、教务处审查,初审公示等程序,现确定俄语学院巨馨雨等272名同学获得创新教育学分,现将结果进行公示。此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践教学和教材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5319167。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获批大创项目第二次经费报销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校级优秀教材暨省级优秀教材遴选推荐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