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已完成,共结项155项,现决定对已结项项目进行第二次经费报销,拟定于6月13日至6月17日集中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经费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二、所有报销单据均须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签字,经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负责人验收,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三、各种支出必须有发票,抬头必须是“西安外国语大学”,开票日期必须在项目立项至项目结项的日期期间。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必须按财务制度采用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具体包括:
(一)实验材料费:
1、图书资料购置费(报销时需附书目清单,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2、实验用品及耗材购置费。指用于购买项目设计实验、实践所需的单项不超过500元的实验材料、易耗品的费用。
3、软件及设备购置费。在现有资源不能满足研究需要时可以购买部分应用软件及设备。购买软件或设备金额较大的(单件超过800元),应由项目组写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批。项目结题以后,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所购软件或设备交教务处统一保管。
(二)会议费:项目学生参加国内会议,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需附正式会议通知方可报销。
(三)交通费:交通工具限火车、轮船、汽车、公交、地铁、出租车,学生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火车限硬座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轮船限三等舱。地铁不能报销充值发票,请每次出站后索要单程发票(原则上交通费不超过报销金额的三分之一)。
(四)印刷费: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复印费、打印费、论文装订费及冲洗照片等,必须开具发票(原则上印刷费不超过报销金额的三分之一)。
(五)图书资料费:只能购买确是项目研究所需的书籍资料。报销时须附发票和书目清单。
(六)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七)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办公用品:文具及其它易耗品,如纸、笔、本、胶水、夹子、文件夹等。报销时须附发票和办公用品清单(原则上办公用品不超过报销金额的三分之一)。
(九)其它费用: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它合理费用,如邮费、网站制作维护费等。
(十)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各项目组负责人务必于6月17日前携带经指导教师签字和学院审核合格的“经费报销审批单”和“粘贴单”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教材管理科(行政楼A105)进行复核。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