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2-15 19:47:10  点击:[]


各教学单位,全体本科生:

为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确保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开学第一周(2月27日至3月3日)进行上学期未考试科目的线下考试工作。其中:2月27日至3月1日进行专业课考试;3月2日上午进行大学语文考试,下午进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二外考试;3月2日至3日进行英语通识基础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由各教学单位于2月15日前通知到本单位学生。

2.组织辅导答疑。为了帮助同学们做好复习备考工作,开课单位应根据情况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针对性的辅导和答疑。

3.组织考试巡查。各开课单位组织落实好每一门考试的考务工作,督促监考老师严抓考试纪律,严防学生违纪违规,并针对考试秩序进行专项检查。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将对各学院考试情况进行巡考。

4.补缓考试安排

参加实习的学生可申请补缓考。4月3日至14日进行补缓考试,所有课程的补缓考试具安排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

5.成绩管理

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12日前完成期末考试成绩录入,4月21日前完成补缓考成绩录入。

二、教材发放

本学期教材发放时间为2月28日、3月1日、2日,请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凭学生证在教学楼D 区105领取教材。领取教材时,请认真核对教材数量,确认教材无缺页、破损等情况,领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换;若确因停课、任课教师更换教材等原因需要退换教材,须由学院出具证明并确保教材无涂画痕迹后方可退换,退换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3 届毕业生实习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做好毕业实习组织、管理、检查各环节的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毕业生实习原则上应于3月31日前完成,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手册》等材料,学院依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单位意见、指导老师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学院的年度专业实习总结材料。

四、教学计划核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本学期教学计划,于225日前再次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完成课程预置,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进行更改。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每位任课教师在开学前登录教务系统核查本人课表,明确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五、开课及选课安排

1.3 月6日(星期一)正式开始上课。开学一周内,各学院应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信息注册等工作。

2.请开课单位做好第二外语、专业选修课、体育课和通识课网络选课的各项准备工作,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毕业生学业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检查 2023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确认修习学分能否达到毕业要求,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应提醒毕业生按照毕业资格审查标准进行个人情况自查。学生可以通过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自查,如发现问题务必于3月10日前与开课学院联系解决。

七、教学场所检查工作

2月25日至26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联系相关单位对全校教室、实验室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教学用品准备到位,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教学有序开展。

八、其他工作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1日。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22年下半年CET加考考试时间为3月12日,上午开考四级,下午开考六级。

上述两项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做好准备。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有序开展。请各位同学认真准备,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教务处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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